工程機械行業需要“理性人”
發布時間:
Dec 12,2018
“租賃業務是自駕車,隨時可以停;以租代售是高鐵,中途可以停;融資購買和全款購買是直達航班,中途不能停。這三者的回報率依次提升,但投資風險也水漲船高”——如此透徹生動的表述來自徐工廣聯租賃(以下簡稱徐廣聯)的孟文總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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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工程機械行業的租賃板塊異?;鸨V袊こ虣C械“設備央行”——徐廣聯備注矚目,被業內封為徐廣聯模式,而這一切的都是行業“理性人”徐廣聯的當家人孟文老總的神來之筆。
法閣君之所以推崇“理性人”這個詞,是因為孟總在表述三種不同的銷售方式時,不僅僅站在了客戶角度,為其提示了工程是否可持續及投資風險,也通過三種銷售方式是否有逃生窗口,讓客戶根據自身的現金流情況,來決定以合適的方式添置(而非一定是購置)設備。
這種根據客戶需求和承受能力,來針對性的區分銷售方式,并開誠布公的做法,恰恰是行業需要的“理性人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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說到這里,有必要說下與行業類似的信用卡問題。
大家想必都遇到過銀行推銷信用卡的事情,沒有辦卡前,銀行往往以刷卡方便、授信額度高、積分折現高等方式來讓您從心動轉化為行動。
辦卡時,一般都是只提供下身份證和工資證明即可,對于房產證、行駛證或銀行流水的真偽及是否全面并不較真;
辦卡后,對于用卡情況就不再監管,只是到了還款日前開始短信催收;
到期后也無所謂,因為銀行有“信用卡詐騙罪”這個終極大殺器,一邊是刷卡需要還的大米,一邊是你人身自由。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修改〈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〉的決定》則專門為發卡銀行的合法權益再亮劍。
對于銀行這種只管發卡,不管辦卡人承受能力,放任過度消費,并可能通過刑事案件來實現催收的做法,是否是理性人的做法,值得深思。
這種現象的吊詭在于,銀行為了完成辦卡指標和滲透率,采取各種促銷手段尋找目標客戶辦卡,甚至不管這個客戶是否已經有多張信用卡??蛻粼谵k卡的審慎性上毫無認知,銀行在客戶無法還款的風險上也缺乏合理提示,然后讓客戶對逾期的風險全部埋單,是否多少有點不講究呢?